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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辯題目:網絡時代對文學發展 利大於弊/弊大於利
網辯地點:YY頻道 28645299
Pk賽賽制:
1. 正方陳詞2分鐘、反方陳詞2分鐘。
2. 正方反方對辯,每人各3分鐘。
3. 反方總結2分鐘、正方總結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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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辯論以來,鮮少嫌棄裁判,但這排位賽的結果難得讓我感覺輸得不明所以。連同這幾天在醫院閒暇之餘,遂一併書寫記錄,以打發時間。
一、
華語網辯,稱得上是大規模的比賽吧?聽著李高翔形容搶報名早起比手速的壯烈模樣,肯定不是怎麼隨手辦辦來鬧的活動。在參與華語網辯前,我極少數的網辯經歷來自於貧乏的世錦賽模辯與簡陋的南京大學金陵盃,兩次體驗均沒能留下好印象,主要不是設備問題,是我從沒有習慣如何作在位置上對著螢幕叫罵,直至敲打鍵盤的現在也沒能習慣過。但幸好,其他台灣連線大陸會遇上的問題,如音量過小、收音不清和斷訊,我買了六年的Lenovo電腦從沒給我反映在比賽上,是不幸中的大幸。中國品牌支持中國比賽,讚讚的。
二、
李高翔,來自福建師範大學,106學年度曾來淡江交換一學年,因惇旻而間接熟識。惇旻說,他是福建砲台,酷愛約砲,這使得我對他的印象有陣子都停留在約妹及性愛上。上次福建捭闔賽我倆沒能奪冠,趁著熱血尚存,這次網辯便應他邀入隊。隊內有不少陌生人,來自五湖四海,均是自超級辯手辯訓營熟識,成為了微妙的組合,而且隨著加入了我,更顯得特別奇怪。這幾年打比賽,很多事情我是見怪不怪,但我真心不清楚大家為什麼在微信上都要取一些奇怪的暱稱?好比隊內就有個人叫波波,難不成是寶可夢粉嗎?困惑沒多久,群組突然問起我說,欸你的暱稱為什麼要叫跑路的啟翔,你欠錢嗎?喔拜託你們這群人,我他媽是寫路跑好嘛!
三、
李高翔不知道在我入群前跟眾人吹了什麼,大家對待我有種遇上大俠的市儈感,八成是希望我能當傭兵給他們幹個幾場。這樣吹捧是很爽啦,就怕我身手不足以稱俠,又怕真行俠仗義了,是不是長此以往都得幫忙扛。反過來說,你們這些人就不怕酒足飯飽後翻桌就走嗎?唉唉。
四、
果不出我所料,排位賽的責任就落到了我頭上。而所謂排位賽,是華語網辯分組的一場測驗,報名成功的隊伍會分成許多小組,由一名裁判從隊伍挑選一半晉級超級聯賽,其餘的就被分到次級的甲級聯賽去。那你說,沒有報名上的是什麼聯賽呢?嗯....我猜,大會應該會要你甲賽吧。頭疼之中,與群組內的同學打了兩場模辯,打完他們表示,嗯你是真貨,代替我們上吧!嗯,我聽完還真是異常尷尬。
五、
第一場比賽座落於01月21日,正巧是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CDPA)舉辦辯論議程探討的武林聚會。說實在,遠道跋涉去聽許多不易有共識的議題,以搭車折返十小時來說,性價比真的是非常的低。但武林大會發帖了,不去反而像是被拒絕於門外,最終舟車勞頓下,還是在台北開了場很疲憊的研討會。而後,就真的克難地在國軍英雄館五樓用手機開始愚蠢的網辯。
六、
真的不是我在抱怨,這種莫名奇妙的排位賽都可以有超過60人在線收聽,當天我參加的辯論規則議程都不知道有沒有30人。同樣是辯論活動,怎麼可以差這麼多啊?
七、
開賽前,有些緊張。與我同行的劉岱宜旅程疲憊滿載,趴在桌上便是一睡不醒。而後不久,方才共餐不久的惇旻不知怎麼也來了,他說,閒著沒事,又不想急著回淡水,於是也搖頭晃腦跟著到了國軍英雄館的五樓。好樣的,這下我也有兩個現場聽眾了。
八、
對手叫作不死鳥戰隊,聽起來很中二,可對面派出來的辯手聲音特別的嗲,活脫是少女漫畫蹦出來的選手。這種衝突感,就有如去四海豆漿點紅茶,結果裡頭是優酪乳。但,怎麼說呢?對手說話這麼甜,顯得我就像是一瓶劣質的啤酒,又苦又臭,還特別不討喜,真的是麻煩。
九、
開賽,我從一項前提下開展兩個切入點處理比賽。我主張,文學的價值不在作者的本意,而是來自讀者自發的共鳴,我們不討論評價陽春白雪、不標籤下里巴人,你想愛誰就愛誰,說誰多美就多美。故而,本題既然要針對網路時代來探討文學發展的利弊,就必須從時代的特質來看,讀者本身是否獲得更多的共鳴。從讀者來看,網路讓找尋喜愛的文字變得便利,抒情、散文、新詩,乃至於電影文學,網路的集結性能幫助你快速的探訪到被歸納的資訊。你尋找的愛,不再只憑藉緣分,已然有跡可循。從作者來看,文字洋洋灑灑,終究要的是被肯定,猶如千里馬需要伯樂賞識,才能走向草原恣意奔騰。而網路雖然不能給出伯樂,但能帶來群眾,也或許,會碰上真正的品讀者。所謂,內行的看布袋、外行的跟著買,作者能得到名、能獲得利,以文學創作來說,自是一番動力。
十、
對手純拆,沒太多有意義的論證。他想說,網路時代大家都打遊戲去了,閱讀時間少,誰跟你文學發展。至此,惇旻建議我包他的戰場,這也合乎稿子對於文學範疇的定義,畢竟展現情感和價值的手段不一定僅限於文字表達,它可以是電影、更能夠是遊戲。當時惇旻又說了一串遊戲與文學的由來,我沒來的及聽、比賽亦沒時間講,有點可惜,現在也給忘了。這邊在我們定義下產生的衝突,成為了這比賽唯一的交鋒,我覺得文學的發展有變得更好,即使對方說我們去打遊戲,那也不過是文學形式的轉換罷了,一樣是發展。對方說穿了就一條論,她覺得,如果我說什麼都是文學,那這討論沒意義。
十一、
最後結果,輸了,沒有裁判講評,落敗原因不明。至此我還是不明白我是輸在哪裡?如果如對方說的,文學必須是唐詩宋詞或散文,那裁判這種心證和口味也太奇怪,不只架空了我開稿的舉證,更讓架構的開展被莫名限縮。對此我只想說,我去你媽的于江浩,這是判什麼鬼東西?
十二、
出師不利,下一場就從甲級聯賽出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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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釐清辯題。
什麼是文學?中山大學的王向遠教授曾在其著作《東方文學史》這麼定義,所謂的文學,係泛指普遍以文字作為載體進而表達情感的展現形式,如新詩、散文、歌詞,甚至戲劇都為其中一環。而所有的文本其實都富含多種層次和意義,這些層次來自於無數的文化與個人經驗中心所編纂而成的,形成一種不以功利為主的自我評價體系。所以,對於文學的發展,法國文學大師羅蘭巴特就曾完整歸納其脈絡,他表示:在後現代的文學基礎上,文學本質意義是什麼其實與作家的品味與生平其實沒有太大的關連,也就是說,文學的發展端看讀者如何重新建構,才能成為專屬於當代文學的新脈絡,從而流傳於這個世界上。不難發現,文學本身的發展都來自於讀者對文字的共鳴所形塑而成。
而網際網路發展至今,網路承載的資訊量以每年五翻的高速率增長,我們以往一無所知,如今卻能用屏幕窺探世界。我方認為,網路時代對文學發展利大於弊,以下說明。
從讀者角度來看,這給了讀者尋求自我共鳴的絕佳管道。根據亞馬遜書店調查,以往讀者找到一篇心儀的文字,得費時兩年,可如今網路時代裡,這僅需要五分鐘。我們視野不再受限,你能有你的下里巴人、我也能有我的陽春白雪。從作者的角度來看,我的文字能被擴散,從而被看見與肯定,也加深了作者創作的動機。舉例來說,美國一本晚安詩在實體通路上僅能賣出不到一百本,在網路曝光後卻有一百倍的點擊量,反而將晚安詩拓展到各地。瀕臨消逝的創作在網路上找回了一線生機。
綜上,網路打破時間與空間的格局,讓你我拉緊在一起,文學有了土壤多元發展,最後方能兼容並蓄。故而我方認為,網路時代對文學發展利大於弊。
